《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3458

为了提高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交通建设实际,省厅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221日颁布,41日起正式实施,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建设单位承担着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职责,集中体现了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技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对建设项目“三个关键人”工作要求的主要内容之一。20118月,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14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和考核,严格资格标准、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完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程管理现代化,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省制定对建设单位的组建、核备、考核和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报交通运输部。

  当前我省除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外,还有很多是由市、县负责建设的项目,并且随着全省交通建设的结构调整,由省集中建设管理的项目比重逐步下降,由市、县为主组织建设的项目日益增多,管理重心呈明显下移趋势。其项目建设指挥部与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相比存在机构不稳定、专业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何从源头上做好交通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已涵盖施工、监理、设计等从业单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办法》将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使得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办法》的制定可把交通运输部对建设单位的要求落到实处,以达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目的,也有利于推进现代工程管理。

  二、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建设单位内涵的确定

  部《意见》提出了“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系指承担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的项目法人,及其派驻工程现场指挥、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管理机构”,基于目前法律体系对建设单位的具体内涵并没有统一、公认的界定,结合我省实际,《办法》将建设单位界定为“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组织、协调和管理活动的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管理机构”。

  (二)关于建设单位管理的职责分

  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考虑管理实效要求,《办法》规定职责分工采取省市两级,不再下放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以外的其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关于建设单位组建的标准

  根据部《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经对建设单位组建标准进行认真研究,在《办法》中明确分为两类:一类为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组建标准;另一类为除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以外的其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组建标准。

  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人员标准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第二部分是国家和省重点港口建设项目、省干线航道项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等。其中第一部分在执行了部《意见》规定的高速公路新建项目、独立特大型桥梁、隧道项目管理人员资格的最低标准基础上,在工程技术人员占比上略有提高。第二部分在充分调研相关已建和在建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从既考虑可操作性又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出发,在部《意见》规定的高速公路管理人员资格的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

  考虑到地方交通建设实际,以及建设单位负责人多由地方行政领导兼任等情况,《办法》规定:除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以外的其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其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及有关技术和管理的资格条件,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确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担任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设立常务副指挥作为项目业务负责人,并满足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考虑到财务人员职称评定难的特殊情况,《办法》对职称不作唯一性的限制要求。总之,建设单位组建的标准确立既满足工程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又兼顾我省交通建设的客观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四)关于建设单位的信用评价

  《办法》将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纳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已经建立的施工、监理、设计等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一起组成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信用体系。因此《办法》对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的原则、程序及应用基本参照已出台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通过对建设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将有利于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