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9-25 浏览:2583
2014-6-26
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以“百分百要约行动”为重要举措,突出“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据今年5月市总工会在全市组织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抽样调查显示,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认知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近年来,市总工会通过积极推进“百分百要约行动”,使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认知度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调查显示,91.5%的企业高管认为企业应当建立工资协商制度,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90.5%的企业高管认为机制的建立促进了企业发展,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对500名职工的抽样调查,知晓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达到87.2%,90%的职工对其总体评价较高。
协商程序更加规范,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规范的协商程序是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成效的重要环节,也是集体合同合法性的重要保证。从调查数据来看,84%的企业经过正式协商的方式签订集体合同,97.5%的集体合同提交职代会审议,98.5%的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98%的企业以文本形式向企业职工公布,93%的企业至少每年一次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63%的企业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情况。
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协商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就是要规范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由企业单方面制定逐步走向依法开展劳资协商共同确定,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构建“企业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调节,职工民主参与,政府宏观调控”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据调查,91%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经集体协商确定或调整。企业在调整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工资标准,尤其是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计算的基数、计件工资标准的制定时,更加注重采用协商的形式。86%的企业高管认为工资协商使企业的分配制度更加科学,提高了企业薪酬管理水平。
一线职工明显受益,职工收入进一步增长。工资集体协商最明显的作用是促进了职工工资正常、稳定增长。调查显示,97.5%的企业职工工资得到了实质性的增长,其中工资总额增长超过9%的企业达到24%。一线职工和科研人员实际增资较多,是受益最多的两个群体。81%的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增长在50元以上,58%的职工希望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报酬争议进一步减少。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是化解劳资冲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维护的统一,解决劳动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这次调查数据显示,90%的企业高管认为工资协商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80%的工会主席认为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变高了,76.5%的企业职工离职率明显降低,减少了职工非正常流动,稳定了职工队伍。2012至2013年两年中涉及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与工资有关的劳动争议的企业只有25家,仅占调查企业的12.5%。